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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私地除草 公地草比人高 (自由)

規定空地雜草不得逾30公分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府最近行文十二期重劃區的地主,要求地主閒置土地上的雜草不能高於30公分,但當地主辛辛苦苦除完草,一回頭卻發現市府公有地上的草長得比人還高,議員楊正中痛批,這是現代版「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副市長:準備開發才未除草

而副市長蕭家旗則表示,為了市容美觀,市府的確希望各私有地地主要做好相關維護工作,開放空間的雜草不能高於30公分,如果真的出現公有地反而沒有除草,這種情況確實不可取,但據他了解,可能是該塊空地已經準備開發,所以才沒有進行除草作業。

楊正中表示,十二期重劃區的地主,大概在去年底就陸續收到市府通知,請他們如果還有未開發的土地,必須進行「除草」,雜草不能高於30公分,而由於市府也表示不除草就要開罰,地主都紛紛進行除草工作。

不過,最近卻有地主跟他反映,就在他的私有地旁邊,有一塊市府的廣兼停公有土地,他除草除得半死,但市府自己卻不除草,現在春天到了,只見私有地上綠草如茵,還有蝴蝶飛舞,但公有地卻是雜草叢生,甚至比人還高。

民眾相當不滿地表示,市府自己的土地不除草,破壞市容,想到當初自己辛辛苦苦除草,市府卻沒有動作,真是太不公平,莫非市府的法令,自己就不必遵守?

對此,副市長蕭家旗說,市府對公有地的維護一向相當重視,如果真的出現民眾反映的情況,是相當不應該,而他也立即進行了解,地政處指出,這塊用地是因為建設處已經申請開發要蓋停車場,所以才沒有除草,但蕭家旗說,他還會進一步調查,如果不是馬上要開發,就應進行管理,不能任由雜草叢生。

銓敘部提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教育廣播)

考試院銓敘部已經將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送院會審議。草案以提升公務員績效為目標,其中考績等次增列優等,甲等以上人數以70%為上限,比現行比例減少5%;並且明訂丙等考績不得低於3%。另外如果累積三次丙等,則應資遣或退休。草案經考試院院會通過後,還要送立法院審議。

因應國際競爭、現行制度缺失、以及人民對優質公共服務的期待,考試院銓敘部彙整國內專家、外國制度、以及企業建議,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銓敘部部長張哲琛表示,修正之後的考核項目著重工作績效和工作態度,評鑑方法增加面談和同儕評比。其中考績等次在甲等、80分以上,增加90分以上的優等。而優等人數不得超過5%、甲等人數不得超過65%,至於考績分數在60到70之間的丙等則不得低於3%,小數點不予進位。另外簡、薦、委各官等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75%,主管人員甲等以上不得超過85%,比例限制每三年依行政績效調整。另外主管機關應該對所屬各機關、以及各機關應該對內部單位辦理團體績效評比,以整體等次比例限制下,授權甲等可以上下10%、丙等上下3%彈性增減。

至於考績獎金和職等俸級等實質獎勵,從優等到丙等會比現行制度拉大差距。並且考績丙等第一次輔導改善、第二次俸級降一級、第三次應資遣或退休。而同官等升一職等也限制必須兩年列甲等以上才具資格。銓敘部強調,為避免考績不公,考績丙等得以復審方式救濟,同時加強課責機制。

(2010/3/2 下午 07:13:08 趙經邦)

〈獨家〉「3.5億的菜圃」 建商養地價漲再賺 (TVBS)

資金浪潮推波助瀾,北市房地產這幾年漲翻天,建商財團搶地搶得兇,好地皮搶到手不急著開發,反而放著養地,就是要等以後價更高轉手賣,或是再開發就能賺更多,在內科甚至有建商,把市值3億多的地皮當菜園種菜,建商說他們就是在養地,其實業界類似案例不少,最知名的就是信義聯勤那塊國有地,2006年新光吳家的新壽用64億搶標下來,2年後轉手賣給國泰的蔡鎮宇和全聯社老闆林敏雄,馬上就賺超過37億新台幣

雜草清乾淨,還要施肥,架子上的菜才會長的好。記者:「所以你是順道來看你的菜嗎?」員工:「對,對。」

利用上班空檔來種菜,菜園居然是在內科舊宗路一段的精華地段。

TVBS記者林婉婷:「這個菜園有350坪大,市價大約3.5億新台幣,建商卻拿來種菜,說是要先養地,以後再開發。」

建商:「我們預期內科以後會發展會很好,27期那塊地的位置,在我們公司認為是最好的地點。」

開心菜園斗大看板就立在菜圃入口,建商寧可放著種菜,就是盤算等房價更高後,再開發可以賺更多,企業大老最懂得如何養地賺錢,知名案例就是信義聯勤那塊國有地。

信義聯勤靠近大安森林公園地段好,2006年的時候,新光吳家看上這塊地,由老大哥吳東進旗下的新壽展開獵地行動,64億搶標成功,2年後轉手賣,當時國泰蔡家的蔡鎮宇,還有全聯社老闆林敏雄,用私人名義以101.4億買下來,短短2年一轉手新光吳家的新壽,就賺超過37億新台幣。

精華地段,標售出去國有地,就這樣一轉再轉,賺到錢的是企業大老闆,普通老百姓只能感嘆,房價被他們越養越高。

最高所得每月健保多千元? 楊志良:是二三百 (中廣)

媒體報導,關於健保費調整的問題,府院黨高層已經拍板,七成的中低收入者不調漲,但最高收入者每月可能就要增加近千元的保費,不過吳揆今天在立院答詢時強調,會被調漲健保費的民眾,大概只有前面四成收入較高者,衛生署長楊志良也說,漲最多的其實只有二、三百塊錢。(程平報導)

吳揆說,根據行政院目前規劃的方案,大約有近六成1400萬的民眾,不會因為這次健保費率的調整而受到影響,只有前面四成較高所得的民眾,會多負擔大約一個便當錢的保費,吳揆還說,這樣的調整方向,就以他問過起碼一千個經濟狀況不錯的人來說,沒有一個人反對。(t)

不過最有錢的民眾,每月是不是真的要增加近千元的保費,楊志良澄清,沒那麼高,最多就是二、三百百。(t)

至於健保費調整是不是一定會在今年進行,楊志良說,估計健保逆差到年底會高達一千億,大概快撐不住了。(t)

另一方面,在健保費做出調整之後,楊志良是否已經做好為政策下台負責的打算,吳揆強調,所有經過行政院核定的政策,都會由他負擔,不會是楊志良。

燒冥紙釘草人 難動搖中科工程 (台灣立報)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中科違法、立即停工」、「屠殺老農、泯滅人性」……1日下午,台中、彰化、台北上百名民眾在環保署前焚燒紙紮的環保署、撒冥紙、釘草人,要求環署不要再為違法的中科三期背書。不過,環署僅表示:「我們是依法行政。」

中科三期位於后里,因廢水排入牛稠坑溪,嚴重影響當地灌溉用水,加上空污量大,導致居民罹癌率攀升。中科三期因政治力介入草率過關,民眾提起訴訟、地方行政法院判決環署敗訴;環署不服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依然判決環署敗訴、環評應撤銷,堪稱司法史上大事。

環評撤銷卻不停工

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未經環評通過者,不得動工。法界普遍認為,行政法院終於發揮監督作用、不再將自己當成行政機關下屬,中科三期雖曾通過環評,但環評經撤銷等於「沒有環評」,應立即停工。但是為了讓進駐廠商友達順利量產,行政院、國科會與環保署等部會密商後,僅承認「環評被撤銷」,但因「曾做過環評」、「考量廠商利益保護」,決議中科三期不必停工。

后里農民對此相當憤怒,監院已介入調查,年前農民也曾到環署抗議。但環署非但未出面回應,還花費98萬元在5大報刊登廣告,指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無效、無意義、破壞環評體制」。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痛批環署吃行政法院豆腐,浪費人民納稅錢。

負責此次訴訟的律師林三加質疑:「環署不斷說『依法行政』,是誰的詮釋?」目前已有超過3百名律師與法律系教授連署質疑環署對法律的詮釋違法,嚴重踐踏環境基本法「環境與經濟發展衝突應以環保為優先。」

后里鄉公館村長馮詠淮在環保署前聲嘶力竭地喊:「屠殺老農、泯滅人性!」環署請求警方支援、大批警力封鎖環署,不派任何人出面回應,馮詠淮只得向警察詢問:「你們知道你們吃的米哪來的嗎?工業廢水灌溉的!」希望警方協調民眾和環保署長沈世宏見面。

沈世宏與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以開會為由,不願出面,民眾憤而燃燒紙錢、紙紮環署,場面一度衝突。最後由綜計處副處長劉宗勇出面。劉宗勇僅說:「環保署會依法辦理,民眾陳情意見我們會處理,謝謝大家。」葉俊宏透過電話表示:「該說的都說過了。」

由於環署不願溝通,陳情民眾枯等2小時後決議「當沈世宏的背後靈」,「沈世宏去哪裡,我們就跟到哪裡!」中科三期爭議,一定要爭到環境正義。

信貸契約 吃定消費者 (台灣新生報)

消基會批評多家銀行消費性信用貸款契約有不利消費者權益約定,要求金管會檢討。金管會表示,已預告相關修正草案,將送消保會討論,也會檢視消基會建議,再作檢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檢視十家銀行消費性(信用)貸款契約內容,發現多家業者有以契約約定消費者拋棄審閱期、提前清償違約金未註明遞減原則、要求消費者提供本票、沒有預付型商品或服務無法提供時的處理原則等不利消費者權益的約定。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呼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發揮監督功能,別再沉睡。

金管會官員表示,針對消費性信貸契約對於消費者權益不利的問題,金管會已擬定「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日前已預告,徵求各方意見。

金管會表示,消基會昨天提出的多項問題,例如消費型信貸的審閱期、要求提供本票等,在新版定型化契約草案皆有規定。不過,金管會會在檢視消基會報告後,再檢討現行定型化契約修正草案內容。

金管會指出,修正草案還需送消保會討論,才能公告實施,消保會在召開委員會議前,會邀集有關代表,聽取各方意見,若各界有不同意見,可以在會中表達。

【台北訊】消基會調查發現,多家銀行業者有以契約約定消費者拋棄審閱期、要求消費者提供本票等不利消費者權益約定,董事長謝天仁昨天呼籲,金管會應發揮監督功能,別再沉睡。

消基會呼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以法令強制要求契約字級大小,減輕消費者閱讀負擔;公告「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後,應加強查核業者使用的契約。

政大法律系主任楊淑文表示,業者忽視消費者權益情況令人擔心。她指出,調查的十家銀行中,有七家銀行在契約中約定消費者拋棄審閱契約期限權利,此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中業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卅日以內的合理期間,讓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的規定。

楊淑文表示,業者應提供消費者審閱期,並要求借款人將契約攜回閱讀前與審閱後簽名,確保雙方權益。

在提前清償違約金部分,調查結果顯示,十家銀行中僅有一家約定採遞減原則,其餘有提前清償違約金的銀行則是留下「%」的空格,供雙方協定,但未載明遞減原則,使消費者易於忽略自身權益。

吸毒精神恍惚 男子亂砍傷6人 (華視)

台北縣蘆洲發生一起瘋狂砍人事件!嫌犯因為吸毒,精神恍惚,先是開車闖紅燈,撞倒一對夫婦,再拿刀,砍傷他們,逃跑路上,又攻擊另外兩個路人,兩名趕來的員警,也被刀子刺穿,這場瘋狂砍人事件,一共造成四位民眾,兩位員警受傷。

嫌犯躺在地上,不斷掙扎,情緒失控的他,還發狂似的尖叫,警方拼了命的抓住他,替他戴上手銬,免得又要傷及無辜。不過,在大家合力制伏嫌犯之前,嫌犯拿著刀,見人就砍。左手掌、。還有右上臂,全都被刀子刺傷,而且還直接穿了過去。傷的很嚴重,但是,受傷的還有員警。員警直呼真倒楣。而事發當時,嫌犯先是開著車,在這裡,撞傷一對騎機車的夫妻,還拿刀砍傷他們,在逃逸的過程中,也撞傷一名張姓女子!接著,他開車躲進這條暗巷裡,見人又是一陣亂砍!因為吸毒過量,嫌犯神智不清,鑄下大錯,也讓四位民眾,兩名警察,無辜遭受波及。(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3/201003010419091.html)